西北工业大学 | 联系我们

    • 部门规范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流程 - 部门规范 - 正文

    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浏览数:

    基建字〔2020〕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基建处负责的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本规范所指设计审查为初步设计专家评估、施工图审查。

    第二章 初步设计专家评估

    第三条组织形式

    邀请行业内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初步设计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有偿评估。

    第四条会前准备

    1.评估专家选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技经专业各1名,学校重点项目可按需邀请多位相关专业专家。

    2.应提前将初步设计文件提供给各专家及相关部门。

    3.应邀请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办公室等校内有关部门和使用部门参加。

    第五条会议流程

    1.基建处介绍项目背景及初步设计编制情况,提出专家评估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2.设计单位汇报初步设计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汇报各专业初步设计方案。

    3.校内部门发表意见。

    4.评估专家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技经的顺序依次发表评估意见。

    5.设计单位各专业负责人与评估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6.形成专家评估意见,作为初步设计优化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施工图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分为强规审查、BIM审查、处内审查。

    第七条组织形式

    1.强规审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图审。

    2.BIM审查: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通过建立BIM信息模型(仿真)进行图审。

    3.处内审查:组织处内管理人员,根据批复建设目标和使用需求,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类建筑的建造经验,对施工图的一致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

    第八条审查内容

    1.强规审查:纠正施工图设计时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主要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人防、消防等强制性规范审查。

    2.BIM审查:解决传统二维图纸信息提取困难导致的错误难以被发现等问题,主要涉及建筑结构交圈、图纸错漏碰、机电暖通管线优化、净高分析等非强制性审查内容。

    3.处内审查:对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检查;对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之间是否矛盾,设计是否可满足日常使用功能(习惯)进行检查;根据学校同类建筑的建造经验,对建筑用料、工程做法的可用性、适宜性、经济性、节能性进行判断;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选用的预期效果进行判断;根据学校大型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经验,对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的适宜性、运维便宜性进行判断。

    第九条审查成果

    1.强规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住建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BIM审查由第三方咨询机构交付施工图模型(建筑结构模型、机电安装模型)、《BIM审查碰撞及优化报告》《BIM审查总结报告》。

    3.处内审查由审查人员分别提交审查意见,整理形成《处内审查报告》。

    第四章 审查成果应用

    第十条初步设计专家评估后,应严格按照评估意见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有关内容,确保完成后方可报送工信部。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涉及强条的意见必须调整,完成后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涉及非强条的意见,原则上需要调整,确属不具备调整条件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BIM审查后,应严格按照《BIM审查碰撞及优化报告》调整优化施工图,完成后须经第三方咨询机构确认,并生成调整优化后的BIM模型。

    第十三条处内审查后,应严格按照《处内审查报告》调整优化施工图,完成后须经处内审查人员确认。

    第十四条确保按照《施工图审查报告》《BIM审查碰撞及优化报告》《处内审查报告》意见完成施工图调整优化后,方可启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范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范经2020年9月9日基建处处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