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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处网站及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   浏览数:

    基建字〔2020〕12号

    为规范基建处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保证新媒体的有效使用,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结合基建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基建处网站特指基建处在学校所设二级网站,网址为:http://jijian.nwpu.edu.cn/;新媒体特指基建处“西北工业大学基建处”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条基建处网站及新媒体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处长。办公室负责基建处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日常维护,并设网络管理员;各科室提供所需发布的相关工作信息。

    第三条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自觉、主动学习相关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知识,必要时应参加相关的知识培训。

    第四条更新维护

    1.网站及新媒体的更新与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完成,并负责网站各类资料的汇总、整理,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协助支持。

    2.网络管理员要随时注意检查网站的运行情况。若发现网站运行异常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3.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或审批,网络管理员不得擅自更改网站账号、密码,不得擅自改动网站版面设计等。

    4.基建处主页版面架构、栏目及导航信息按照学校要求,并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设计制作。

    第五条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树立基建处良好形象,扩大师生对基建工作认知度,接受师生监督。

    2.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所发布的新闻类信息要全面、快速、详实地反映学校建设项目进展和基建处各项工作动态;采购类信息要发布及时、要素齐全。

    3.保证数据准确,行文简洁、规范;图片清晰、内容健康。

    4.不得发布涉密的信息。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6.在网页内容中引用的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官方媒体保持一致。

    7.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秩序以及商业广告等信息。涉及学校重大新闻、重大活动或舆情事件的新闻报道,不得擅自率先发布学校官方媒体尚未发布的内容。

    第六条信息发布程序

    1.需要发布在基建处网页及新媒体上的各项信息,由各相关科室提供文字材料、图片、表格等资料,科室负责人审查后,交由办公室进行内容编辑并发布;工作动态、重大事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处长审批后发布。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提供的信息负责,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查看,发现错误和不恰当的内容立即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1.网站及新媒体发布的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2.各科室提供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未经确认或需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3.网络管理员同时作为系统安全员,负责网站的安全,要采取对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拒绝其它人员擅自进入后台管理中心,以免因不当操作造成网站运行异常及信息的改动。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经2020年6月28日基建处处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