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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管理操作规程(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浏览数:

    基建字〔2021〕1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指导基建管理人员有序规范开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该操作规程指导的工作范围是从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工作起,到施工图交付、主体施工招标完成。

    第二章 项目立项阶段

    第三条 按照《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展规划处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前期综合科配合发展规划处的进行项目立项。

    第三章 方案设计征集阶段

    条 技术管理科依据发展规划处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或启动函件,按照《建设工程方案征集工作实施细则》启动方案征集工作。

    第五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国家、地方法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退让、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消防、节能、人防、绿化、车位等技术经济指标;前期综合科协助进行与政府审批部门的必要沟通,并提供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条 造价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招标委托工作规范》或《限额内建设工程采购工作规范》负责组织方案征集活动;技术管理科配合进行方案设计单位招标或采购工作。

    条 合同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方案征集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方案设计相关费用的支付。

    条 前期综合科依据《建设工程报建报验工作规范》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报建工作;技术管理科负责规划手续办理中的技术配合工作,主要包括:出具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图、绿化总平图、车位详图以及有关技术说明等设计文件,并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第四章 初步设计阶段

    第九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平面布局、使用功能、工艺、特殊需求等相关内容征集使用单位的意见,细化平面布局及使用功能。

    第十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提供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初步设计任务书。

    第十一条 造价管理科按照《限额内建设工程采购工作规范》组织限额以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采购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招标委托工作规范》进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委托,技术管理科配合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二条 合同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设计、勘察合同的起草、签订、管理及归档工作;负责设计、勘察相关费用的支付。

    十三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优化及调整工作。

    第十四条 工程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工作细则》负责项目地勘的现场勘察工作;技术管理科协助配合地勘的技术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 工程管理科与校内运行管理部门对接,确定项目水、电、暖等配套管网与校园主管网的接口情况,配合技术管理科相关设计工作。

    第十六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规范》邀请行业内专家及校内相关部门对于初步设计文件校内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 造价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审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与项目投资估算进行对比分析。

    第十八条 前期综合科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上报及评审工作。技术管理科根据上级部门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前期综合科负责上报并取得初设批复。

    第五章 施工图设计及招标阶段

    第十九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提供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技术资料,并根据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编制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第二十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与设计院协调完成施工图的设计及优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技术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组织施工图的政策性审查、处内审查,图纸优化审查(或施工图BIM审查)等。

    二十条 造价管理科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招标委托工作规范》、《限额内建设工程采购工作规范》进行招标委托和清单编制工作;技术管理科、工程管理科配合招标工作。

    二十三条 合同管理科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进行合同签订工作。

    二十四条 前期综合科按照《建设工程报建报验工作规范》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工程管理科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 本规程经2021年11月9日基建处处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